Josép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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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比赛而言,亦是如此。当比赛参与者由于种种原因做出与比赛宗旨相悖的行为时,有必要用规则来约束参赛者的行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由于成文法不能完全适应各种条件,裁判需被赋予一定自由裁量权。为了对裁判自由裁量权予以一定程度的约束,特颁布本解释。
第一条 对于裁判、导演过失判罚,具有以下情形中之一的,可认为情节较轻,量刑时可从轻处理:
(一)造成角色竞拍帖未设置“回帖仅作者可见”,竞拍人表示可重新竞拍其他角色的;
(二)造成观众树洞未设置“回帖仅作者可见”,裁判在选手查看观众树洞之前发现并更正的;
(三)技能反馈、出局通知错误,但在错误通知对象回复之前更正并说明的;
(四)开关帖延误,但未有选手表达不满或在理论关帖时间之后回复的。
第二条 对裁判过失处以相应罚金时,罚款额度应参照比赛性质类型与论坛货币总量。按照邀请赛、段位赛与友谊赛、试验局与欢乐局、个人局的顺序,罚金水平依次递减,每次处罚不建议超过论坛金币总量的1%。
第三条 《违规判定》第二章第二节第三条扣分标准应取决于试探或暴露力度,若暗示行为仅有小范围知晓,可从轻量刑。
第四条 《违规判定》第二章第二节第四条扣分标准应取决于粘贴的非纯文本文件的信息量与可信度,其中截图、带论坛格式的回帖、聊天记录附件等难于仿造的应从重量刑;无格式但可辨析或倾向于认为复制自树洞的回帖,如包含时间、作者等,可相对从轻量刑。
第五条 等同或类似下列状态中之一的可应用于《违规判定》第二章第三节第一条判罚,该类发言称为全贴发言:
(一)我发誓;
(二)如果**,我不得好死;
(三)敢不敢赌**,**一定**;
(四)信不信由你,反正结束后就知道了。
第六条 等同或类似下列状态中之一的可应用于《违规判定》第二章第三节第二条判罚,该类发言称为半贴发言:
(一)**是我的**,如果我是狼人,我怎么会杀他呢?
(二)如果我是狼,我怎么会笨到杀**呢?
(三)如果你这样做,这把输了你负全责;
(四)我不想贴脸。
但类似以下发言不应被处罚:
(一)我认为**应该是一个**身份,狼人现在杀人的目标主要是**,所以如果是我的话,我认为杀**更符合狼人的利益。
(二)我认为狼人杀**更好,因为1、2、3,综上,我是狼人我会选择杀**,而非**。
第七条 等同或类似下列状态中之一的可应用于《违规判定》第二章第三节第三条判罚,该类发言称为点贴发言:
(一)我刚刚不在,发生什么了?
(二)刚刚场上是什么形势?
(三)我本来都下线去复习明天的考试了,看你们这样我又得上回来。
但类似以下发言不应被处罚:
(一)报个到,先爬楼。
(二)我看了一下,目前我能理解的有1、2、3,请问我有没有遗漏什么?
(三)我明天有事,先请个假。
第八条 等同或类似下列状态中之一的可应用于《违规判定》第二章第四节第二条判罚:
(一)辱骂对方亲属,或用词粗俗且涉及到生理器官;
(二)对对方以某些公认愚蠢的动物或其他事物相称,或将对方以该类事物类比,如猪、驴等;
(三)用词涉及蠢、傻、白痴(称呼身份名称时不算,另,建议修改该身份名称)等;
(四)一些公认被用于辱骂用途的方言词汇。
第九条 满足以下条件中之一者,即可认定为《违规判定》第二章第五节第四条中的“证据”:
(一)账号常用IP地址相同;
(二)账号对应qq号、邮箱相同,但统一注册的账号不满足此列;
(三)账号彼此声称过为同一人;
(四)有其他人证证实账号属于相同自然人。
第十条 对观众处以相应罚金时,罚款额度应参照比赛性质类型与论坛货币总量。按照邀请赛、段位赛与友谊赛、试验局与欢乐局、个人局的顺序,罚金水平依次递减,每次处罚不建议超过论坛金币总量的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