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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 《违规判定》历史

第一版:2014-08-21~2014-10-16
第二版:2014-10-17~2014-11-22
第三版:2014-11-23~2015-01-14
第四版:2015-01-15~目前

    注意事项
  • 由于大陆法系的特点,不能事先考虑到所有情况,所以规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场次的增多会逐渐完善。请尽量选用最新版规则。
  • 本《违规判定》第二章部分可由裁判/导演自行修改,但第一章、第三章部分须服从总规则。
  • 本着“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新规则发布后不得作为曾经的判罚的改判依据。
  • 本《违规判定》仅限论坛内部流通,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改编与使用。

第一章 组织者
本章出现的名词——主办与制片、裁判与导演可互换,即下文中条款凡涉及到主办、制片与裁判、导演者,既适用于主办又适用于制片、既适用于裁判又适用于导演。为了使行文流畅,皆用“主办”、“裁判”指代一应流程执行与规则维护者。
第一节 玩忽职守
第1条 主办在角色竞拍帖未设置“回帖仅作者可见”,或未让具有特殊权限的玩家单独竞拍或代拍,导致竞拍内容泄露者,须赔偿已参与竞拍者竞拍金额的20%且不得少于1金币/人。
第2条 主办在统计竞拍角色后,上报注册账号时,出现角色名称与角色介绍帖中不符者,须赔偿竞拍该角色者竞拍金额的200%,且不得少于1金币,并处以5金币/错误角色名的罚款。
第3条 如遇到竞拍失败或未参与竞拍的情况,角色随机顺序应按照从低价到高价、按角色介绍帖从前到后的顺序随机给竞拍失败者、未参与竞拍者,相同情况的玩家优先级按报名顺序先后决定。若主办未按照此规则随机角色,则不得强制扣除相应玩家的随机金额。
第4条 主办由于客观过失,导致竞拍金额、账号、UID、密码、树洞等信息分发错误时,须在第零天角色报到帖公示,并视场次级别与情节轻重赔偿收到错误信息者与应收到信息者1~5金币不等的赔偿款。
  ㈠ 若误将本应发给玩家甲的信息发给玩家乙,则赔偿甲5金币、乙3金币;
  ㈡ 若误将本应发给玩家甲的信息发给观众乙,则赔偿甲4金币、乙1金币。
第5条 主办由于客观过失,将身份分发错误,导致部分玩家得知额外或错误信息时,须在第零晚行动前公示、重新分发全部身份,并视场次级别与情节轻重赔偿已收到身份玩家25银币至2金币/人不等的抚恤金。
  ㈠ 在五类场次中,赔偿额度在25银币~50银币间;
  ㈡ 在四类场次中,赔偿额度在50银币~75银币间;
  ㈢ 在三类场次中,赔偿额度在75银币~1金币间;
  ㈣ 在二类场次中,赔偿额度在1金币~2金币间;
  ㈤ 在一类场次中,赔偿额度为2金币;
  ㈥ 由于主办及时向玩家解释,未造成玩家不满情绪者,可从轻处罚。
第6条 主办由于客观过失,造成发帖顺序与主办手册中不符,且无法重新发帖者,视情节轻重处以0~2金币/帖的罚款。
  ㈠ 造成置顶帖与非置顶帖顺序错误者,予以口头提醒,不处以相应罚金;
  ㈡ 造成置顶帖、非置顶帖内部顺序错误者,处以1金币/帖的罚款,并勒令更正;
  ㈢ 遗漏部分帖子,在归档之前未补齐者,处以2金币/帖的罚款,并勒令补齐并更正;
  ㈣ 若根据规则要求,需要增删主题数目者,须提前公示,否则按发帖不符处理。
第7条 主办由于客观过失,造成玩家未能及时得到信息、得知错误信息或额外信息,如技能反馈延误或错误、出局通告错误等,视情节轻重处以1~5金币/次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予受害者。
  ㈠ 在规定反馈时间过后5分钟内未予以正确反馈者,处以1金币罚款;
  ㈡ 在规定反馈时间过后5分钟以上未予以正确反馈,造成相应影响者,处以3金币罚款;
  ㈢ 反馈信息、出局信息通告错误,未造成额外信息者,视玩家情绪处以1~3金币罚款;
  ㈣ 反馈信息、出局信息通告错误,造成额外信息者,视对剧情影响处以4~5金币罚款。
第8条 主办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讨论帖开帖或关帖延误10分钟以上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5金币/延迟10分钟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予存活状态的角色。
  ㈠ 若在开帖延误期间未有玩家发表树洞或在关帖延误期间未有玩家回复讨论帖,罚金额度为1金币;
  ㈡ 延误在1小时以内者,罚金额度为2金币,每延误1小时,罚金额度加1金币,阶梯计算。
第9条 主办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灌水帖开帖或关帖延误10分钟以上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银币~1金币/延迟10分钟的罚款。
  ㈠ 若在开帖延误期间未有玩家发表灌水树洞或在关帖延误期间未有玩家回复灌水帖,罚金额度为10银币;
  ㈡ 延误在1小时以内者,罚金额度为10银币,每延误1小时,罚金额度加10银币,阶梯计算。
第10条 裁判处以判罚延迟一个讨论日以上者,处以5金币罚款/次。
补充说明 由于不可抗力,如论坛瘫痪、网络延迟时等造成的延误,不作或减轻相应处罚。
第二节 滥用职权
第1条 主办有义务在建立专用QQ群后告知群内角色本群用途,不得恶意隐瞒或谎报。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35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赔偿予受害角色。
  ㈠ 在全体成员到齐前,主办不得隐瞒应到人数,违者处以5金币罚款,赔偿予已到者;
  ㈡ 在全体成员到齐前,若有提问群用途,主办须如实告知,谎报者处以10金币罚款;
  ㈢ 在全体成员到齐后,主办须声明群用途,谎报者处以20金币罚款。
第2条 主办由于主观故意,告知未出局角色出局,并使得该角色产生不良情绪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50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予受害角色。
  ㈠ 主办在对方核实时改正者,处以5金币罚款;
  ㈡ 主办在对方一次核实后坚持声称出局者,处以15金币罚款;
  ㈢ 主办由此造成玩家丧失游戏兴趣并造成消极对待者,处以30金币罚款。
第3条 游戏进行期间,主办不得以任何方式与无需特别沟通的玩家进行剧情有关的对话或单方面沟通,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20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奖励予举报人。
  ㈠ 有玩家向主办发表剧情相关言论时,主办不应回复,违者处以1金币/条的罚款;
  ㈡ 有出局玩家向主办询问真相,主办不应回复,违者处以5金币/项的罚款;
  ㈢ 有未出局玩家向主办询问真相,主办不应回复,违者处以20金币/项的罚款。
第4条 主办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删除帖子与回复,违者处以10金币/次的罚款。
第三节 徇私舞弊
第1条 裁判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未违反规则的玩家处以判罚,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20金币的罚款。如裁判认为该玩家行为有悖游戏原则,可在游戏结束后将该行为予以上报。
  ㈠ 由于引用条文不当作出的判罚,处以1金币/次的罚款;
  ㈡ 由于对规则理解有误造成的错误判罚,处以2金币/次的罚款;
  ㈢ 由于不可解释的理由造成的错误判罚,处以20金币/次的罚款。
第2条 在对同一类违规行为判罚时,裁判应遵守初犯轻罚、再犯重罚、同罪同罚的原则,如违背上述原则,经查证核实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5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予受害角色。
  ㈠ 对未造成恶劣影响的首次违规行为应贴近扣分下限判罚,并作出全局提醒;
  ㈡ 对同一玩家或同一违规项判罚应采取同等或累加式扣分,且前后保持一致;
  ㈢ 对于同等情况的违规行为采取同等扣分算法。
第3条 裁判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经查证核实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5金币/应扣1分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予受害角色。
第四节 其他
第1条 裁判违规所作出的判罚均属于无效判罚。
第2条 如因为主办或裁判犯下重大过失,造成局面不可挽回者,可宣布流局,终止一切游戏流程。
第3条 主办每3次玩忽职守或每次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则计黄牌一张。累计2张黄牌者,则终止其主办权利,另择人选代行,所有已投入资本予以没收,不得收取对应竞拍金额。
第3条 裁判每2次玩忽职守或每次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则计黄牌一张。累计2张黄牌者,则终止其裁判权利并吊销裁判证,不得收取裁判费用,另择人选代行。
第4条 在3个月内,裁判累计得到2张黄牌者,处以吊销裁判证并3个月不得再次参与司法考试的处罚。

第二章 参与者
本章出现的名词——选手与演员可互换,即下文中条款既适用于选手又适用于演员。为了使行文流畅,皆用“玩家”指代一应游戏参与者。
第一节 潜水
第1条 玩家未在指定讨论帖发表过与剧情相关的帖子者,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5分。
第2条 玩家未在指定投票帖投票者,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6分。
第3条 在投票过程全程公开的规则下,玩家未在指定投票帖以投票形式表达最终投票者,扣1分。
第4条 玩家扮演拥有锁定技的身份但逾期未告知主办是否使用者,扣4分。
第5条 玩家需在第零天讨论日之前更换角色介绍帖中对应头像。在第一天讨论日时仍未更换或头像不符者扣1分,第二日仍未更换者扣2分,第三日仍未更换者扣3分,第四日仍未更换者扣6分。
补充说明 由于不可抗力,如论坛瘫痪、距离讨论日结束不满6小时时玩家更换替补等造成的潜水行为,不作相应处罚。
第二节 场外
第1条 玩家禁止在论坛版面游戏区及指定QQ群以外其他地方私自聊及游戏剧情,违者扣8分。
第2条 玩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暴露自己或试探他人的真实身份,场上请假一律只能用“有事”、“吃饭”、“睡觉”为由,违者扣1~6分。如有以下几种发言即可判定为暴露真实身份:
  ㈠ 聊及昵称、姓名、籍贯、生日、习惯、事迹等私人信息;
  ㈡ 聊及在做的事情,如上班、上课、考试等;
  ㈢ 聊及所在的场所与使用媒介,如教室、公交车上、电脑、手机等;
  ㈣ 请假理由对应时间与东八区标准时民众生活作息不符,如02:00吃饭等;
  ㈤ 粘贴手写内容的图片或生活照等;
  ㈥ 可排除演绎剧情的其他疑似行为,如称谓、自我介绍与剧情不符等。
第3条 玩家不得在论坛版面上粘贴与讨论内容有关的真实或伪造的图片、带有格式的文字段落,违者扣2~12分。
  ㈠ 带有格式的文字段落指有明显复制、引用自非游戏区帖子格式的Discuz代码;
  ㈡ 图片指对QQ群或论坛版面等进行的截图。
第4条 玩家不得在在灌水帖讨论剧情相关,违者扣1~3分。
  ㈠ 正常讨论扣1~2分;
  ㈡ 利用设定的暗号讨论者,扣2~3分。
第5条 玩家扮演的角色若处于癫狂状态,不得违反相应规定,违者扣1~6分。
  ㈠ 使用与规定字符谐音字,扣1分;
  ㈡ 使用非回复格式的超链接,扣2分;
  ㈢ 使用符号或与规定字符相去甚远的字符,扣2分;
  ㈣ 使用自然语句表达完整含义扣6分。
第6条 已罚下或出局玩家不得在游戏区发帖,违者扣4~8分。
  ㈠ 在灌水帖回复非剧情内容者,扣4~6分;
  ㈡ 在讨论帖回复者,扣7~8分,特别地,由于非定时性出局的角色在5分钟内发表的第一帖不记违规。
第7条 部分场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玩家可申请至多1个的场外助理,需向主办与裁判报备,场外助理同样需遵守玩家规则,不可充当观众,且不得代替串号发言,违者扣6~12分。且场外助理造成的违规并罚与玩家。
第8条 替补玩家在替补前后均须遵守规则,否则将处以相同状态的扣分。
第9条 玩家确实或声称得知某些或真或假的场外信息、公开于场上作为推理依据者,扣2~6分。
  ㈠ 声称场外信息包括树洞发表时间、签到时间、在线状态或水平配置等,扣2~3分;
  ㈡ 用场外信息公然作为推理依据者,扣4~6分。
第10条 玩家持有身份账号者须将身份账号隐身登录,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1~6分。
第三节 消极游戏
第1条 玩家在场上做出赌誓类发言,如发誓、扬言退出、打赌、提及结束后或揭秘后等,扣6~12分。
第2条 玩家在场上做担保发言,包括以情感、智商、游戏胜负、贴脸本身等,扣2~6分。
第3条 玩家在场上做出关于与剧情无关且能博得同情的发言者,扣1~4分。
第4条 玩家在场上恶意发言,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1~5分。
第5条 玩家在场上谩骂、讥讽,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2~8分。
第四节 其他
第1条 如遇到有关规则等问题的争议,玩家不得私自在场上提及与主办或裁判的谈话解释规则,违者扣1~3分。
第2条 玩家不可使用文字大小大于5的字号,违者扣1分。
第3条 玩家为了避免违规,而使用通配符、音近、形近、其他语言等形式代替违规字段,不可免于处罚。
第4条 玩家表明违规意向而未做出违规行为者,予以警告处理,情节严重者扣1~2分。
第五节 禁赛
第1条 玩家单场违规6分及以上者,在选手档案中将以红字标出,并计黄牌一张。单场违规10分及以上者,额外计黄牌一张。单场违规12分及以上者,额外计黄牌一张。
第2条 玩家在3个月内累计2张黄牌者,1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比赛。累计3张黄牌者,3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比赛。
第3条 玩家单场违规18分及以上者,6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比赛。
第4条 有证据表明不同账号对应同一自然人者黄牌累计计算。

第三章 旁观者
由于游戏区权限为仅绅士以上等级可见,凡未参与游戏且观看正在进行的游戏进程者均符合观众定义,须遵守观众规则。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观众不得在游戏区投票,违者处以1~10金币罚款,并将其中50%赔偿与裁判。
第2条 观众不得在裁判指定场所外其他场所讨论剧情相关话题,违者处以5~20金币罚款,并将其中80%奖励与举报人。
第3条 观众不得与玩家私下沟通,违者处以10~30金币罚款,并将其中80%奖励与举报人。
第4条 不同级别的观众之间不得私下交流,违者取消高等级观众权限,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10金币罚款。
第5条 多次或严重违反规则的观众将禁止参观正在进行的游戏。
第二节 分则
第1条 D级观众只能在观众树洞中当局裁判所发布的树洞帖中发帖。
第2条 S、A、B、C级观众除拥有D级观众发帖权限外,还能够在各自等级的树洞中发帖。
第3条 裁判组可能会在各级观众树洞中开设博彩、竞猜等项目,观众不得向高等级观众询问相关结果与答案,违者将罚没违法所得。
第4条 S、A级观众进入狼群或情侣群后,须严格遵守规则,只能够观摩,不可以发言。违者将处以观众门票费用2至10倍的罚款,并将其中80%赔偿与受害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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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组织者
本章出现的名词——主办与制片、裁判与导演可互换,即下文中条款凡涉及到主办、制片、裁判、导演者,既适用于主办又适用于制片、既适用于裁判又适用于导演。为了使行文流畅,皆用“主办”、“裁判”指代一应流程执行与规则维护者。
第一节 玩忽职守
第1条 主办在角色竞拍帖未设置“回帖仅作者可见”,或未让具有特殊权限的玩家单独竞拍或代拍,导致竞拍内容泄露者,须赔偿已参与竞拍者竞拍金额的10%且不得少于1金币/人。
第2条 主办由于客观过失,导致角色或身份分发错误,导致部分玩家得知额外或错误信息时,须在第零晚行动前重新分发并公示,并视场次级别与情节轻重赔偿受害者25银币至5金币不等的抚恤金。
  ㈠ 在H、P类场次中,赔偿额度在25银币~50银币间;
  ㈡ 在D、G类场次中,赔偿额度在50银币~1金币间;
  ㈢ 在C、E类场次中,赔偿额度在1金币~3金币间;
  ㈣ 在B、F类场次中,赔偿额度在3金币~5金币间;
  ㈤ 在A、I类场次中,赔偿额度为5金币;
  ㈥ 由于主办及时向玩家解释,未造成玩家不满情绪者,可从轻处罚;
  ㈦ 若分发错误未造成玩家得知额外信息,则仅需赔偿得知错误信息者。
第3条 主办由于客观过失,造成发帖顺序与主办发帖回帖须知中不符,且无法重新发帖者,视情节轻重处以0~2金币/帖的罚款。
  ㈠ 造成置顶帖与非置顶帖顺序错误者,予以口头提醒,不处以相应罚金;
  ㈡ 造成置顶帖、非置顶帖内部顺序错误者,处以1金币/帖的罚款,并勒令更正;
  ㈢ 遗漏部分帖子,在归档之前未补齐者,处以2金币/帖的罚款,并勒令补齐并更正;
  ㈣ 若根据规则要求,需要增删主题数目者,须提前公示,否则按发帖不符处理。
第4条 主办由于客观过失,造成玩家未能及时得到信息、得知错误信息或额外信息,如技能反馈延误或错误、出局通告错误等,视情节轻重处以5~20金币/次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予受害者。
  ㈠ 在规定反馈时间过后10分钟内未予以正确反馈者,处以5金币罚款;
  ㈡ 在规定反馈时间过后10分钟以上未予以正确反馈,造成相应影响者,处以10金币罚款;
  ㈢ 反馈信息、出局信息通告错误,未造成额外信息者,视玩家情绪处以10~15金币罚款;
  ㈣ 反馈信息、出局信息通告错误,造成额外信息者,视对剧情影响处以15~20金币罚款。
第5条 主办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讨论帖开帖或关帖延误10分钟以上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5金币/延迟10分钟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予存活状态的角色。
  ㈠ 若在开帖延误期间未有玩家发表树洞或在关帖延误期间未有玩家回复讨论帖,罚金额度为2金币;
  ㈡ 延误在1小时以内者,罚金额度为2金币,每延误1小时,罚金额度加1金币,阶梯计算。
第6条 主办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灌水帖开帖或关帖延误10分钟以上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银币~2金币/延迟10分钟的罚款。
  ㈠ 若在开帖延误期间未有玩家发表灌水树洞或在关帖延误期间未有玩家回复灌水帖,罚金额度为50银币;
  ㈡ 延误在1小时以内者,罚金额度为50银币,每延误1小时,罚金额度加50银币,阶梯计算。
第7条 裁判处以判罚延迟一个讨论日以上者,处以5金币罚款。
补充说明 由于不可抗力,如论坛瘫痪、网络延迟时等造成的延误,不作或减轻相应处罚。
第二节 滥用职权
第1条 主办有义务在建立专用QQ群后告知群内角色本群用途,不得恶意隐瞒或谎报。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35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赔偿予受害角色。
  ㈠ 在全体成员到齐前,主办不得隐瞒应到人数,违者处以5金币罚款,赔偿予已到者;
  ㈡ 在全体成员到齐前,若有提问群用途,主办须如实告知,谎报者处以10金币罚款;
  ㈢ 在全体成员到齐后,主办须声明群用途,谎报者处以20金币罚款。
第2条 裁判由于主观故意,告知未出局角色出局,并使得该角色产生不良情绪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50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予受害角色。
  ㈠ 主办在对方核实时改正者,处以5金币罚款;
  ㈡ 主办在对方一次核实后坚持声称出局者,处以15金币罚款;
  ㈢ 主办由此造成玩家丧失游戏兴趣并造成消极对待者,处以30金币罚款。
第3条 游戏进行期间,主办与裁判不得以任何方式与无需特别沟通的玩家进行剧情有关的对话或单方面沟通,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20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奖励予举报人。
  ㈠ 有玩家向主办发表剧情相关言论时,主办不应回复,违者处以1金币/条的罚款;
  ㈡ 有出局玩家向主办询问真相,主办不应回复,违者处以5金币/项的罚款;
  ㈢ 有未出局玩家向主办询问真相,主办不应回复,违者处以20金币/项的罚款。
第三节 徇私舞弊
第1条 裁判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未违反规则的玩家处以判罚,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20金币的罚款。如裁判认为该玩家行为有悖游戏原则,可在游戏结束后将该行为予以上报。
  ㈠ 由于引用条文不当作出的判罚,处以1金币/次的罚款;
  ㈡ 由于对规则理解有误造成的错误判罚,处以2金币/次的罚款;
  ㈢ 由于不可解释的理由造成的错误判罚,处以20金币/次的罚款。
第2条 在对同一类违规行为判罚时,裁判应遵守初犯轻罚、再犯重罚、同罪同罚的原则,如违背上述原则,经查证核实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5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予受害角色。
  ㈠ 对未造成恶劣影响的首次违规行为应贴近扣分下限判罚,并作出全局提醒;
  ㈡ 对同一玩家或同一违规项判罚应采取同等或累加式扣分,且前后保持一致;
  ㈢ 对于同等情况的违规行为采取同等扣分算法。
第3条 裁判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经查证核实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5金币/应扣1分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予受害角色。
第四节 其他
第1条 裁判违规所作出的判罚均属于无效判罚。
第2条 如因为主办或裁判犯下重大过失,造成局面不可挽回者,可宣布流局,终止一切游戏流程。
第3条 主办每3次玩忽职守或每次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则计黄牌一张。累计2张黄牌者,则终止其主办权利,另择人选代行,所有已投入资本予以没收,不得收取对应竞拍金额。
第3条 裁判每2次玩忽职守或每次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则计黄牌一张。累计2张黄牌者,则终止其裁判权利并吊销裁判证,不得收取裁判费用,另择人选代行。
第4条 在3个月内,裁判累计得到2张黄牌者,处以吊销裁判证并3个月不得再次参与司法考试的处罚。

第二章 参与者
本章出现的名词——选手与演员可互换,即下文中条款既适用于选手又适用于演员。为了使行文流畅,皆用“玩家”指代一应游戏参与者。
第一节 潜水
第1条 玩家未在指定讨论帖发表过与剧情相关的帖子者,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5分。
第2条 玩家未在指定投票帖投票者,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第三次扣6分。
第3条 玩家未在指定投票帖以投票形式表达最终投票者,扣1分。
第4条 玩家扮演拥有非限定技的身份但逾期未告知裁判是否使用者,扣2分。
第5条 玩家扮演拥有锁定技的身份但逾期未告知裁判是否使用者,扣4分。
第6条 玩家需在第零天讨论日之前更换对应头像。在第一天讨论日时仍未更换者扣1分,第二日仍未更换者扣2分,第三日仍未更换者扣3分,第四日仍未更换者扣6分。
补充说明 由于不可抗力,如论坛瘫痪、距离讨论日结束不满12小时时玩家更换替补等造成的潜水行为,不作相应处罚。
第二节 场外
第1条 玩家禁止在论坛版面游戏区及指定QQ群以外其他地方私自聊及游戏剧情,违者扣8分。
第2条 玩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场上请假一律只能用“有事”、“吃饭”、“睡觉”为由,违者扣1~3分。如有以下几种发言即可判定为暴露真实身份:
  ㈠ 聊及自己昵称、姓名、籍贯、生日等私人信息;
  ㈡ 聊及自己在做的事情,如上班、上课、考试等;
  ㈢ 聊及自己所在的场所,如教室、公交车上等;
  ㈣ 请假理由对应时间与东八区标准时民众生活作息不符,如02:00吃饭等;
  ㈤ 粘贴手写内容的图片或生活照等。
第3条 玩家不得以任何形式试探或暴露其他人的真实身份,如在场上明示或暗示他人姓名、籍贯、联系方式、绰号等,违者扣1~10分。
第4条 玩家不得在论坛版面上粘贴与讨论内容有关的真实或伪造的图片、带有格式的文字段落,违者扣2~12分。
  ㈠ 带有格式的文字段落指有明显复制、引用自非游戏区帖子格式的Discuz代码;
  ㈡ 图片指对QQ群或论坛版面等进行的截图。
第5条 玩家不得在在灌水帖讨论剧情相关,违者扣1~3分。
第6条 玩家扮演的角色若处于癫狂状态,不得违反相应规定,违者扣1~6分。
第7条 已罚下或出局玩家不得在游戏区发帖,违者扣4~8分。
  ㈠ 在灌水帖回复非剧情内容者,扣4~6分;
  ㈡ 在讨论帖回复者,扣7~8分,特别地,由于非定时性出局的角色在5分钟内发表的第一帖不记违规。
第8条 部分场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玩家可申请至多1个的场外助理,需向主办与裁判报备,场外助理同样需遵守玩家规则,不可充当观众,且不得代替串号发言,违者扣6~12分。且场外助理造成的违规并罚与玩家。
第9条 替补玩家在替补前后均须遵守规则,否则将处以相同状态的扣分。
第10条 玩家确实或声称得知某些或真或假的场外信息、公开于场上作为推理依据者,扣2~6分。
  ㈠ 声称场外信息包括树洞发表时间、签到时间、在线状态或水平配置等,扣2~3分;
  ㈡ 用场外信息公然作为推理依据者,扣4~6分。
第11条 玩家持有身份账号者须将身份账号隐身登录,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1~6分。
第三节 贴脸
第1条 玩家在场上做出赌誓类发言,如发誓、扬言退出、打赌、提及结束后或揭秘后等,扣6~12分。
第2条 玩家在场上做担保发言,包括以情感、智商、游戏胜负、贴脸本身等,扣2~6分。
第3条 玩家在场上做出关于与剧情无关且能博得同情的发言者,扣1~4分。
第四节 其他
第1条 玩家在场上情绪化发言,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1~5分。
第2条 玩家在场上谩骂、讥讽,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2~8分。
第3条 玩家在场上明确提及历史场次者,扣1~3分。
第4条 如遇到有关规则等问题的争议,玩家不得私自在场上提及与主办或裁判的谈话解释规则,违者扣1~3分。
第5条 玩家不可使用文字大小大于5的字号,违者扣2分。
第6条 玩家为了避免违规,而使用通配符、音近、形近、其他语言等形式代替违规字段,不可免于处罚。
第五节 禁赛
第1条 玩家单场违规6分及以上者,在选手档案中将以红字标出,并计黄牌一张。单场违规10分及以上者,额外计黄牌一张。单场违规12分及以上者,额外计黄牌一张。
第2条 玩家在3个月内累计2张黄牌者,3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比赛。累计3张黄牌者,6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比赛。
第3条 玩家单场违规18分及以上者,一年内不得参与任何比赛。
第4条 有证据表明不同账号对应同一自然人者黄牌累计计算。

第三章 旁观者
由于游戏区权限为仅注册会员可见,凡未参与游戏且观看正在进行的游戏进程者均符合观众定义,须遵守观众规则。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观众不得在游戏区投票,违者处以1~10金币罚款,并将其中50%赔偿与裁判。
第2条 观众不得在裁判指定场所外其他场所讨论剧情相关话题,违者处以5~20金币罚款,并将其中80%奖励与举报人。
第3条 观众不得与玩家私下沟通,违者处以10~30金币罚款,并将其中80%奖励与举报人。
第4条 不同级别的观众之间不得私下交流,违者取消高等级观众权限,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10金币罚款。
第5条 多次或严重违反规则的观众将禁止参观正在进行的游戏。
第二节 分则
第1条 D级观众只能在观众树洞中当局裁判所发布的树洞帖中发帖。
第2条 S、A、B、C级观众除拥有D级观众发帖权限外,还能够在各自等级的树洞中发帖。
第3条 裁判组可能会在各级观众树洞中开设博彩、竞猜等项目,观众不得向高等级观众询问相关结果与答案,违者将罚没违法所得。
第4条 S、A级观众进入狼群或情侣群后,须严格遵守规则,只能够观摩,不可以发言。违者将处以观众门票费用2至10倍的罚款,并将其中80%赔偿与受害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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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裁判与导演
本章出现的名词——裁判与导演可互换,即下文中条款既适用于裁判又适用于导演。为了使行文流畅,皆用“裁判”指代一应规则维护与流程执行者。
第一节 玩忽职守
第1条 裁判在角色竞拍帖未设置“回帖仅作者可见”,或未让具有特殊权限的玩家单独竞拍,导致竞拍内容泄露者,须赔偿已参与竞拍者竞拍金额的10%且不得少于1金币/人。
第2条 裁判由于客观过失,导致角色或身份分发错误,导致部分玩家得知额外信息时,须重新分发并公示,并视情节轻重赔偿每位玩家50银币至5金币不等的抚恤金。
第3条 裁判由于客观过失,造成发帖顺序与裁判发帖须知中不符,且无法挽回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10金币/帖的罚款。
第4条 裁判由于客观过失,造成玩家未能及时得到信息、得知错误信息或额外信息,如技能反馈延误或错误、出局通告错误等,视情节轻重处以5~20金币/次的罚款。
第5条 裁判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讨论帖开帖或关帖延误5分钟以上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10金币/延迟5分钟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与存活状态的角色。
第6条 裁判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灌水帖开帖或关帖延误5分钟以上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银币~5金币/延迟5分钟的罚款。
补充说明 由于不可抗力,如论坛瘫痪、网络延迟时等造成的延误,不作或减轻相应处罚。
第二节 滥用职权
第1条 裁判有义务在建立专用QQ群后告知群内角色本群用途,不得恶意隐瞒或谎报。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50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与受害角色。
第2条 裁判由于主观故意,告知未出局角色出局,并使得该角色产生不良情绪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50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与受害角色。
第3条 游戏进行期间,裁判不得以任何方式与无需特别沟通的玩家进行剧情有关的对话,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10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奖励与举报人。
第三节 徇私舞弊
第1条 裁判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未违反规则的玩家处以判罚,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50金币的罚款。如裁判认为该玩家行为有悖游戏原则,可在游戏结束后将该行为予以上报。
第2条 在对同一类违规行为判罚时,裁判应遵守初犯轻罚、再犯重罚、同罪同罚的原则,如违背上述原则,经查证核实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20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与受害角色。
第3条 裁判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经查证核实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50金币的罚款,并将其中80%补偿与受害角色。
第四节 其他
第1条 裁判违规所作出的判罚均属于无效判罚。
第2条 如因为裁判犯下重大过失,造成局面不可挽回者,可宣布流局,终止一切游戏流程。
第3条 裁判每3次玩忽职守或每次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则计黄牌一张。累计2张黄牌者,则终止其裁判权利,另择人选代行。
第4条 在3个月内,裁判累计得到2张黄牌者,处以3个月不得参与裁判竞标的处罚。

第二章 选手与演员
本章出现的名词——选手与演员可互换,即下文中条款既适用于选手又适用于演员。为了使行文流畅,皆用“玩家”指代一应游戏参与者。
第一节 潜水
第1条 玩家未在指定讨论帖发表过与剧情相关的帖子者,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扣6分、第三次扣9分。
第2条 玩家未在指定投票帖投票者,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8分、第三次扣12分。
第3条 玩家未在指定投票帖以投票形式表达最终投票者,扣1分。
第4条 玩家扮演拥有非限定技的身份但逾期未告知裁判是否使用者,扣3分。
第5条 玩家需在第零天讨论日之前更换对应头像。在第一天讨论日时仍未更换者扣1分,第二日仍未更换者扣3分,第三日仍未更换者扣7分。
补充说明 由于不可抗力,如论坛瘫痪、距离讨论日结束不满12小时时玩家更换替补等造成的潜水行为,不作相应处罚。
第二节 场外
第1条 玩家禁止在论坛版面及指定QQ群以外其他地方私自聊及游戏剧情,违者扣8分。
第2条 玩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如在场上说“我是**”,场上请假一律只能用“有事”、“吃饭”、“睡觉”为由,违者扣1~3分。
第3条 玩家不得以任何形式试探或暴露其他人的真实身份,如在场上明示或暗示他人姓名、籍贯、联系方式、绰号等,违者扣1~10分。
第4条 玩家不得在论坛版面上粘贴与讨论内容有关的真实或伪造的图片、带有格式的文字段落,违者扣2~12分。
第5条 已罚下或出局玩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剧情,违者扣10~12分。
第6条 部分场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玩家可申请至多1个的场外助理,需向裁判报备,场外助理同样需遵守玩家规则,不可充当观众,且不得代替串号发言,违者扣6~12分。且场外助理造成的违规并罚与玩家。
第7条 替补玩家在替补前后均须遵守规则,否则将处以相同状态的扣分。
第8条 玩家确实或声称得知某些或真或假的场外信息,并公开于场上作为推理依据者,扣3~6分。
第9条 玩家持有身份账号者须将身份账号隐身登录,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1~6分。
第三节 贴脸
第1条 玩家在场上做出赌誓类发言,如发誓、扬言退出、打赌、提及结束后或揭秘后等,扣6~12分。
第2条 玩家在场上做担保发言,包括以情感、智商、游戏胜负、贴脸本身等,扣2~6分。
第3条 玩家在场上做出关于与剧情无关且能博得同情的发言者,扣1~4分。
第四节 其他
第1条 玩家在场上情绪化发言,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1~5分。
第2条 玩家在场上谩骂、讥讽,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2~8分。
第3条 玩家在场上明确提及历史场次者,扣1~3分。
第4条 如遇到有关规则等问题的争议,玩家不得私自在场上提及与裁判的谈话解释规则,违者扣1~3分。
第5条 玩家不可使用文字大小大于5的字号,违者扣2分。
第6条 玩家为了避免违规,而使用通配符、音近、形近、其他语言等形式代替违规字段,不可免于处罚。
第五节 禁赛
第1条 玩家单场违规6分及以上者,在选手档案中将以红字标出,并计黄牌一张。单场违规10分及以上者,额外计黄牌一张。单场违规12分及以上者,额外计黄牌一张。
第2条 玩家在3个月内累计2张黄牌者,3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比赛。累计3张黄牌者,6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比赛。
第3条 玩家单场违规18分及以上者,一年内不得参与任何比赛。
第4条 有证据表明不同账号对应同一自然人者黄牌累计计算。

第三章 观众
由于游戏区权限为仅注册会员可见,凡未参与游戏且观看正在进行的游戏进程者均符合观众定义,须遵守观众规则。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观众不得在游戏区投票,违者处以1~10金币罚款,并将其中50%赔偿与裁判。
第2条 观众不得在裁判指定场所外其他场所讨论剧情相关话题,违者处以5~20金币罚款,并将其中80%奖励与举报人。
第3条 观众不得与玩家私下沟通,违者处以10~30金币罚款,并将其中80%奖励与举报人。
第4条 不同级别的观众之间不得私下交流,违者取消高等级观众权限,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10金币罚款。
第5条 多次或严重违反规则的观众将禁止参观正在进行的游戏。
第二节 分则
第1条 D级观众只能在观众树洞中当局裁判所发布的树洞帖中发帖。
第2条 S、A、B、C级观众除拥有D级观众发帖权限外,还能够在各自等级的树洞中发帖。
第3条 裁判组可能会在各级观众树洞中开设博彩、竞猜等项目,观众不得向高等级观众询问相关结果与答案,违者将罚没违法所得。
第4条 S、A级观众进入狼群或情侣群后,须严格遵守规则,只能够观摩,不可以发言。违者将处以观众门票费用2至10倍的罚款,并将其中80%赔偿与受害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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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演
第1条 导演在角色竞拍帖未设置“回帖仅作者可见”,或未让具有特殊权限的玩家单独竞拍,导致竞拍内容泄露者,须赔偿已参与竞拍者竞拍金额的10%且不得少于1金币/人。
第2条 导演由于客观过失,导致角色或身份分发错误,造成重新分发者,须公示,并视情节轻重赔偿每位玩家50银币至5金币不等的抚恤金。
第3条 导演由于主观故意,告知未出局角色出局者,罚款5金币。
第4条 导演由于客观过失,造成演员得知额外信息者,罚款10金币。
第5条 导演由于主观原因,造成讨论帖开帖延误者,罚款1金币。
第6条 导演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灌水帖关帖延误者,罚款50银币。

第二章 演员
第一节 潜水
第1条 演员未在指定讨论帖发过对剧情有意义的帖子者,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3分、第三次扣9分。
第2条 演员未在指定投票帖投票者,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8分、第三次扣12分。
第3条 演员持有拥有非限定技能身份但逾期未告知导演是否使用者,扣3分。
补充说明 由于不可抗力,如论坛瘫痪、距离讨论日结束不满12小时时演员更换替补等造成的潜水行为,不作相应处罚。
第二节 场外
第1条 演员禁止在论坛版面以外其他地方私自聊及游戏剧情,违者扣8分。
第2条 演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如在场上说“我是**”,场上请假一律只能用“有事”、“吃饭”、“睡觉”为由,违者扣1~10分。
第3条 演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暴露其他人的真实身份,违者扣1~10分。
第4条 演员不得在论坛版面上粘贴与讨论内容有关的图片、带有格式的文字段落,违者扣2~12分。
第5条 已罚下或出局玩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剧情,违者扣10~12分,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处理。
第6条 演员可申请至多1个的场外助理,需向导演报备,场外助理同样需遵守演员规则,不可充当观众,且不得代替串号发言。
第三节 其他
第1条 演员在场上情绪化发言,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1~5分。
第2条 演员在场上谩骂、讥讽、赌咒、发誓,被举报,经查证确有其实者,扣2~8分。
第3条 演员在场上明确提及历史场次者,扣1~3分。
第4条 如遇到有关规则等问题的争议,演员不得私自在场上提及与导演的谈话解释规则,违者扣1~3分。
第5条 演员不可使用文字大小大于5的字号,违者扣2分。
第6条 演员不得在场上贴脸发言,常见用词包括“结束后”、“揭秘后”等,以及其他可能会引起他人认同、同情等的非逻辑行为,违者扣1~10分。
第7条 有其他演员认为不当事件,经由导演提醒不悔改者,扣1~5分,情节严重者6~12分。

第三章 观众
第一节 普通观众
第1条 观众在进入观众讨论组后,须严格遵守规则,不可与演员私自谈及关于游戏进程的信息。违者将踢出观众讨论组,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处理。
第2条 导演组会在讨论组中开设博彩、竞猜等项目,普通观众不得向VIP观众、SVIP观众询问相关结果与答案,违者将罚没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将踢出观众讨论组。
第二节 VIP观众
第1条 VIP观众在进入VIP观众讨论组后,须严格遵守规则,不可与演员私自谈及关于游戏进程的信息。违者将踢出VIP观众讨论组并将上报处理。
第2条 导演组会在讨论组中开设博彩、竞猜等项目,VIP观众不得向SVIP观众询问相关结果与答案,违者将罚没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将踢出VIP观众讨论组。
第三节 SVIP观众
第1条 SVIP观众进入狼群或情侣群后,须严格遵守规则,只能够观摩,不可以发言。违者将扣取一定保证金。
第2条 SVIP观众进入狼群或情侣群后,须严格遵守规则,不可与演员私自谈及关于游戏进程的信息。违者将踢出狼群或情侣群并将上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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